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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亞心網訊(首席記者於江艷 )液化石油氣罐使用15年必須強制報廢,但有膽大用戶居然使用了近30年。
  記者從烏市質監局瞭解到,自今年3月初開展液化石油氣市場專項檢查以來,截止到10月底烏市已收繳報廢液化石油氣鋼瓶11萬餘只。其中在今年7月的一次檢查中,地窩堡瑞昌街查到一個非法換氣站,在收繳的200多只報廢鋼瓶中,最長的使用了近30年,個別超期“服役”的鋼瓶,破損得連鋼瓶底托都掉了還在使用。
  據烏市質監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相關負責人介紹,根據國家規定,民用液化石油氣鋼瓶的設計使用年限為15年,到期必須強制報廢,液化石油氣鋼瓶長時間使用內壁會出現腐蝕,如果到報廢期仍繼續使用,將有很大安全隱患,甚至出現爆炸。
  今年3月烏市政府發佈了《關於規範烏魯木齊市液化石油氣市場的通告》,根據該通告液化石油氣用戶必須實名制,嚴禁充裝超過檢驗期限、報廢的液化石油氣鋼瓶。  (原標題:烏魯木齊市11萬過期液化氣鋼瓶被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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